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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助推“道法”课的律政精英

时间:2021-11-25

洪亮,第三十期国学精修课程班学友,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第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多次获得世界顶级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的最佳商事律师奖,《商法》2020年度The A-List 法律精英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


缘 起

我一般喜欢出去走走,国内国外,相比其他国家,由于近,日本去的次数多些。

记得还是2003年或者2004年春天,我去日本,我一般喜欢去些小城市,有天早上,从酒店出门准备去找家超市买早点,正要过马路,突然看到两个日本小学生(应该是四五年级左右大的)也准备过马路,日本小城市的马路实际上很窄,也就是几步路就能跨过去,但是他们没有走,我抬头一看,原来是红灯,但是左右都没车,而且也没警察,我就想过去算了,但是看看这两个小朋友老老实实的在等绿灯,我就拉不下这张脸,最后还是等到绿灯再过去,事后跟日本朋友了解,原来日本在小学时期就受到要遵守交通法律的教育。

而反观国内,大家也看到了,老的小的,乱穿马路似乎习以为常(最近这些年要好多了,国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好的提升)。于是呢,我就在想,我们也有交通法规,对乱穿马路也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但是,仍然屡禁不止,到底是什么原因会导致两种不同的现象产生?

思 考

有人会说,是我们的国民素质不行;也有人说,是我们的执法环境不行;讨论来讨论去,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逻辑。

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上的课是体育课,我是广灵路第一小学毕业的,我们学校是全市的足球重点小学,由于我短跑快,于是乎就被选拔到学校足球队,打边锋位置,因此,体育课我们就是训练,课后还要打比赛。我最不喜欢的课有很多,比如语文、数学、英语,还有一门课,就是《思想品德教育》(简称思品课),现在思品课不一样了,据说复旦的陈果把思品课上成了网红课,吸粉无数,被称为“果粉”。为什么不喜欢呢,我现在想想,可能是因为太空洞了,过多的强调一种更高的道德要求和精神追求,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来说,似乎离得有点远,更何况是一些丫丫学语、懵懵懂懂的小儿呢?

高考的时候,我的志愿是我父亲帮填的,他说学法律或者学新闻能伸张正义。后来,我进了法学院,读了法律,毕业以后的首份工作是公务员,之后呢就做了律师,今年正好执业二十年。

多年的执业生涯,加上儿时的教育。我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道德、法律,孰轻孰重?自古以来,我们国家就是以个人的修为作为衡量一个是不是君子的标准,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修身,更多的是个人的道德修为和情操,我们鄙视秦帝国,因为它只讲法不讲情理、不尊孔孟;我们颂扬汉唐,因为它们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讲的是亲亲尊尊;去年热播一部电视剧,叫《清平乐》,讲的是北宋的仁宗皇帝,这两天《大宋宫词》开始首播,一片粉丝、吃瓜群众。宋尽管军事上羸弱,但文化上、物质上应该讲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的一座山峰,而它的价值取向,恰恰又是讲“礼”和“道统”的。因此,我个人觉得,我们对道德的追求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其他文明,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幼小教育之前只讲思品课,而没有法治课。

大家对世界近代史非常了解了,欧美、甚至日本的崛起,很大程度上在于对法律或者说法治的理解和实践上,也就是说,这些本来没有我们国家强盛的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治理等,尤其是对法治的理解,使得他们充满了激情和规则意识,从而在近两百年的历史上迸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去年,总书记来上海参加了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纪念大会,包括之前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我们的最高层都意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由此,我反思到,之前我国的基础教育在法律和道德的平衡上出现了偏差。法律教育应该是基础,是底线,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而道德教育则是教人向善、构建和谐社会的更高追求。

实 践

2006年春天,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下,全国首个由高校(华东政法大学)、中学(北虹高级中学)、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中学生法治教育研究基地”在北虹中学挂牌,挂牌当日教育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高校相关人员均参加并积极支持相关活动。

此后,从2006年起,到今天已经坚持15年,虽然当中有个别人员或者机构作了调整,但是,该教育研究基地仍然在有序的运行着。15年里,我们成立了上海第一家在中学设立的法学社;结合学生兴趣爱好,开设法治课程、设计》明确指出,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课程。

可能大家会有个疑问,你洪亮为什么会这么热衷这事,这事跟业务没什么关系,是不是因为你的孩子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呢?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我小孩是2011年出生的,设立这个教育实践基地的时候他还没有出生。那么通过这个事情,你洪亮得到什么好处了呢?我的回答是,确实我得到了好处。

后 续

最后,我想谈谈实践基地或者说这个项目的意义和影响。

2011年7月末的一天晚上,很晚了,估计有十点多,我接到我们实践基地负责老师的电话,(杨学老师是我们实践基地第一任负责老师,到目前已经是第三任了,前两天我还同他通过电话,因为要准备今天的发言,想问问他手上有些什么材料,但是他因为常年伏案工作、批改试卷和作业,腰椎盘严重突出,目前只能每天坚持上一节课,之后就要躺下休息。(他是75后的人,今年也就40出头)),杨老师告诉我,他的一个学生,考上了同济大学法学院,这个学生曾经参加过实践基地的法学社,就是在法学社期间,她接触了法律,使得她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最终促使她走上了学法之路。更可喜的是,2016年5月份的,这个学生考上了华东政法大学,收到了入取通知书,成为了一名国际法学院的研究生。现在,她在一家日本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工作,每年新年她都会给我寄张贺卡。

这就是刚刚我的答案:我不仅得到了“好处”,而且无比骄傲和感动。正是因为在大家的努力下,实践基地才能长久不息的坚持,哪怕是影响了就那么几位学生,但是我坚信,法治的种子已经种在了他们心中,种在了我们国家未来的土壤中。

对于这个实践基地未来的规划,我想,尽管思政课中已经加入了法律学习的内容,但是经过几年施行,也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和挑战,如法律知识的难度到底设置到什么程度?授课老师由于大部分不是法律专业背景的,他们在消化和吸收法治课程中所遇到的瓶颈该如何克服?他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去教授法律知识?等等问题,不一一列举。目前,我正在同一些学校和教育部门探讨如何修改和编撰思政课中法律知识的章节,希望能够真正成为提升学生法治思维的要素,而不是又多了一门刷题的考试科目。

本文转载自澎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