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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后习俗责任伦理与当代伦理重构”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时间:2021-06-09

2021年6月5-6日,由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和《哲学分析》杂志社共同组织的第二届“后习俗责任伦理与当代伦理重构”学术研讨会在复旦光华楼举办。来自澳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湖南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及《齐鲁学刊》杂志社等单位的二十多位学者参与了这次研讨会。本次会议延续了第一届“后习俗责任伦理和儒家伦理的重构”(2018)的范式,继续深入探讨伦理生活的转型与建构,尤其是后习俗责任伦理对于应对当代伦理问题的意义。

开幕式由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罗亚玲主持,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伦理学教研室主任邓安庆教授和《哲学分析》杂志社副主编韦海波分别致辞。邓安庆就中国伦理学和西方伦理学的特性做了简要概括,特别强调中国伦理学不等同于德性伦理学,中国伦理学与中国哲学一样,面临相同的本原性问题:如何为存在的正当性辩护?以及存在的家园何在?而西方哲学以单纯思辨哲学作为第一哲学,在这种第一哲学中,永远都是存在论为伦理学奠基,而做不到以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来为存在的正当性辩护。本次会议有来自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学者,邓安庆希望这次会议能够结合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不同特性,为当代伦理面相未来的任务做出努力和贡献。韦海波则指出,这次会议论题相当丰富,在“古今中外”的思想史经纬中,现代伦理学术视野更为突出,相信这次会议能够在前次的基础上更加深入对当前世界的重重危机进行伦理反思和回应。韦海波还谈到了学术期刊《伦理学术》和《哲学分析》这两本刊物的共同宗旨,指出它们共同的现实关怀,以及对原创性、对理性讨论的论证逻辑和思辨品质的要求。他认为,不管是学术期刊,还是哲学研究者之间在知识社会学意义上的商谈和交往,都已经是在这个危机重重的世界“造就一个社会”的初步努力,是根植历史面向未来的思想建构或重构。哲学或伦理学术如果作为一种“志业”(Beruf, Calling),那将是价值相关的职业,可以给世界提供价值洞见(Werteinsicht)并祛除价值的欺罔(Werttäuschung)。他肯定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认为在新冠疫情这个特殊的时期,谈论“第一哲学”意义上的伦理学,谈论“责任”,以及种种现代道德处境,本身就具有紧迫性与切身性,他预祝本次会议在价值和现实世界开启更多意义。

会议的八场主题发言内容纷呈,除了后习俗责任伦理以及相关的话题,与会者还从儒家哲学、古希腊德性伦理以及当代西方伦理学等不同视角探讨了当代伦理重构的问题,充分显示了各大高校学者对当代伦理重构的理论探索与现实关怀。

会议从对当代伦理建构的总体思考开始,澳门大学的周柏乔首先做了《在自由与正义的交错之中寻找道德》的发言,他从相容论问题出发,对洛克和罗尔斯契约论的反思,讨论了德性与责任的建构问题。湖南大学的丁三东发表了《告别自然法》报告,他谈到自然法(Naturrecht)可以被理解为基于本性之法,从实定法到自然法,关键问题在于从“合理”到“合法”对伦理行为的一种终极性追问,是关于人性“永恒”“普遍”的迷思。我们所要做的是走出具体的规定框架,从人之本性的自由出发来告别传统自然法,思考自由法。在场学者就自然法的概念、自然法与实定法的区别、自然法与自由法的关系与丁三东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很多学者从中国哲学或中西比较的视角出发就当代伦理重构发表了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罗传芳以《“德治”传统与道德的古今之变》为题,比较中西方文化下的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并从多个角度反思法治与德治在现代社会各自的定位和作用。上海交通大学的余治平题为《儒家恕道的有限性研究》的报告,基于西方哲学的视角,富有洞见地分析了儒家恕道的有限性。《齐鲁学刊》编辑部的杨春梅结合林远泽教授在其《儒家后习俗责任伦理的理念》中阐述的后习俗责任伦理的思想,就荀子的“礼义”学说,与林远泽教授商榷,其报告题为《后习俗责任伦理与荀子的“礼义”生成论》。上海财经大学的刘旻娇则在其报告《功利与差等——重申孟子义利关系》中,非常细致地结合孟子文本分析了其有关义利关系的思想。

围绕后习俗责任伦理这一主题,复旦大学的邓安庆发表了《后习俗伦理的两种类型:康德vs.黑格尔》的报告,把康德伦理学与黑格尔伦理学作为后习俗伦理的两种不同范式,分析了它们各自的洞见和存在的问题。东南大学卞绍斌的报告《实践理性与价值共识——重构后习俗时代的伦理话语》,指出后习俗时代伦理话语重构的主要目标指向在于,确立可辩护的普遍规范进而寻求最大程度的价值共识,他还分别考察了康德式的理性建构路径和中华传统的礼乐文化对于建构后习俗伦理的意义。复旦大学的罗亚玲以《柯尔伯格道德意识发展理论遭受的挑战是否可能动摇后习俗伦理的理念?》为题,介绍了科尔伯格的道德意识发展理论遭遇到的各种挑战,并分别指出这些挑战不会动摇后习俗责任伦理理念。浙江大学的李哲罕做了《论俗成与后俗成的伦理生活——基于新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考察》的报告,他从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出发,指出哈贝马斯等人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通过道德意识发展理论重构了黑格尔的“伦理生活”概念。常州大学的徐正旭题为《从正义到仁义:后习俗责任伦理在欧美体育伦理学中的运用探究》的报告,结合体育伦理中很多生动的例子,探讨了商谈伦理学对体育规范的启发。

与此相关,南昌大学的孙小玲发表了《康德是否有一种德性论?——康德与德性论的交锋》的报告,基于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思考其伦理学说中的德性论学说,并将之与古典德性论相比较。上海海事大学的冉光芬探讨了康德道德学说“对中国道德重建的形上意义”,东南大学的武小西关注现代语境下的康德道德哲学,发表了《基于脆弱性的康德式动物伦理学——对科斯戈尔德动物伦理学的批判》报告。浙江大学的朱渝阳发表了《承认还是否定?——重审霍耐特对黑格尔“否定伦理”的承认式解读与重构》的报告,认为霍耐特对黑格尔否定伦理的重构而来的承认式解读,偏离了黑格尔创作《伦理体系》的哲学意图,并提出只有从黑格尔伦理体系化的视角出发才能正确理解“否定伦理”所承担的结构性的过渡功能。复旦大学的叶彬清做了《霍耐特对黑格尔家庭观的修正是重要的吗?》的报告,认为霍耐特以“自由的真实性”为中心的承认理论之下,对黑格尔家庭观的解读并不符合黑格尔形而上学语境下的家庭观念,通过梳理和比较两者对于家庭观的定义,从中获取理论资源对社会性别话题下的家庭观做了进一步的思考。上海大学的杨丽聚焦哈贝马斯有关道德与伦理的区分,并阐发了这种区分的意义。华东师范大学的吕绘生介绍了哈贝马斯的个体学习理论,引发了人机学习能力何以区分的讨论。复旦大学的蒋益发表了题为《一份现代性伦理方案的宣言书 ——论〈德意志观念论的最早体系纲领〉的实践哲学意涵》的报告,引起了现场对于《体系纲领》文本作者问题的讨论。

美德伦理,尤其是古希腊的美德伦理学,也是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论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李涛针对亚里士多德那里品德培养机制的问题,讨论了“伦理美德中的自然、习惯与理性”的关系。同济大学的孙磊则基于儒家的视角,对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进行了重新审视。上海理工大学的刘科则认为美德伦理是规范伦理的补充和辅助,推展开由明智到商谈把驻于个体的能力演化为社会合作形式,发表了《论“后习俗社会”美德伦理的定位及创造性——从明智到商谈》的报告。上海社会科学院的马庆从学界对美德伦理学没有规范性原则的批判入手,思考罗伯茨提出的美德语法是否误解了美德伦理学中的道德规则,从而反思《美德语法与道德规则》。大连理工大学的谢一玭关注亚里士多德有关城邦共同体中的友爱与正义的思想,上海社会科学院的韩玮就《尼采与德性伦理学运动》做了梳理。

此外,浙江财经大学的李金鑫在其“试论一种作为解放方式的对话教育——读《被压迫者教育学》”的报告中,对对话教育的本质和方法进行了反思。清华大学的章含舟的报告《移情、意向对象与利他动机》,对斯洛特将意向对象纳入到移情理论之中的做法提出质疑,并认为只有在对他人感受、意向对象和利他动机里添加一个“对象意义”的环节,才能完整说明移情过程以及其所具有的道德哲学基础性。

会议于6月6日成功落幕,会议组织者罗亚玲发表了总结,她认为这次会议圆满而独具意义,特别是在疫情时期,举办线下会议并不简单,然而线下讨论的形式所带来的冲击与生动性,是线上会议无法取代的。她还将本次会议的主题与第一届主题进行了比较,认为本次主题更为开放,并且有更多年轻老师甚至同学的参与,这有利于促进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