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对吴飞先生《论“生生”》一文的回应,吴文与笔者旧文交涉的关键是如何理解“生生”。因此,本文试图通过确定“生生”在《易传》中的含义,说明吴文所看重的“生生十六字”实则是对“损”卦的解释,而非如他所言是对“咸”卦的解释。不过吴飞先生与笔者最终的立意与趋向并无实质差别,吴飞先生之学重人伦,笔者进路则重道体。
【关键词】:生生 《易传》 咸卦 损卦 人伦 道体
【中图分类号】:B2
吴飞先生的《论“生生”》是近期一篇重要的中国哲学文献。文章从现代中国思想的历史处境出发,梳理和辨析了对生生之道的几种阐释理式,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自然与人伦关系的基本主张。吴文考据周详、论证缜密、视野开阔、辨析入微,且显然具有更为完整的意图,本来非笔者所应置喙。由于文章在论题与理路上均直接涉及几年前已发表的拙作《生生与造作———论哲学在中国思想中重新开始的可能性》,而近来自己也试图推进有关思考,故不揣冒昧,撰文回应。因篇幅有限、时间仓促,于西学部分只做两点申辩:第一,吴飞先生以形质论判断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自有其合理之处。但在亚里士多德及其统绪中,目的论主导形质论,而非相反。目的论确有超越形质论之努力与效验;第二,吴飞先生对中西学关系的看法与笔者大本不异,而态度略有不同。吴飞先生主判析,欲划清一切界限;笔者主判摄,欲划清界限之后收摄西学,依中学阐释而安顿之。唯此两点所涉颇大,尚需论证,且待来日。下文仅就生生问题略申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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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