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不仅仅是闲暇时的消遣”,在听音乐的同时,你是否有过想要与他人分享这份感受的冲动?那这种冲动的根源是什么?9月13日,复旦中学的哲学特色课程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陈佳老师的引领下,就“艺术与哲学”这个专题继续展开探讨。
首先,陈佳老师提出了一个观点:“唯乐不可以为伪”。这句话出自《礼记·乐记》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这里的“乐”是包括了诗、歌、乐舞等的一种综合性艺术,《说文解字》中把“伪”拆成两个字——‘人’和‘为’。所以,“伪”的意思是人做的,非天然事物,即包含人的意志。
综上所述,“乐”就是人为所制的,但为什么称之为“不伪”呢?因为,音乐是自然之物与人心感受相互作用的产物。人心受自然与社会环境感动,而形成音乐。这就是音乐的起源。因此,自然与人工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这个联系就是自然之声到人工之乐的演化过程。陈佳老师援引了中西美学关于艺术起源的讨论,指出自然与人工从来就不是对立的关系,二者都是音乐的起点,相比之下,古代中国之乐最早是和天地四时的节奏相适应,而柏拉图《理想国》里对军队进行曲的肯定则更多关系到城邦生活里的理性秩序和组织。
接着,陈佳老师带领我们继续探索“不伪”的真正根源——好音乐应该是有意味的情感形式,与人对生活体验不可区分。举个例子,当你一边聆听音乐时,你可能会发现你能自己体会它的节奏;在散步之时,戴着耳机,畅游在音乐的海洋的同时,是否会发现自己的步伐随着节奏的变化而缓慢或急促。这便是音乐改变着我们的内心,使我们感动,表现在我们肢体上的变化。这种对音乐的理解也从始至终贯彻着我们。
但是音乐也并非单纯的声音,无审美体验,无结构形式的,不足以成为音乐,成为艺术。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美学》一书中揭示的:“不过感叹这种单纯的自然表现还不是音乐……音乐却须把情感纳入一定的声音关系里(tone-relationship),把自然表现的粗野性和放荡不羁性清除掉,使它合拍中节。”音乐传载着情感,是情感用艺术形式的体现,所以乐之真,是因为它那有情感的合形式的体现。
在这一番探索后,我们一起回到上课开始的第一句话,“艺术不仅仅是闲暇时的消遣”,还是一种内心的共鸣。在课程的最后,老师播放了一曲《卡农》。《卡农》有固定的和弦,但在每次重复的同时加入了恰到好处的变奏。这便是我们沉浸其中的原因。通过这个音乐,老师也告诉我们一个哲理:每一次再次出发都有所不同!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上海市复旦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