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因明思想論考
作者:汤铭钧
出版社:中西书局
出版年月:2024年1月
汤铭钧,1982年生于上海,复旦大学哲学博士(2011年),现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宗教学系副教授,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2023—2024学年)。主要研究东亚因明传统、印度佛教逻辑学与知识论、中国佛教哲学、古典印度哲学及一些相关的普遍哲学问题。著有《陈那、法称因明推理学说之研究》(中西书局2016年),主编《正理之门——郑伟宏先生从教四十五周年纪念论文集》(中西书局 2016年),并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復旦佛學研究叢書》序
序
第一章 論佛教邏輯學–知識論學派的因明傳統
——歷史、特徵與基本理論
一、因明傳統在古代東亞世界的形成
二、以“能立”爲核心的基本理論框架
三、三支作法及其論證思路
四、結論
第二章 東亞因明傳統中的“能立”概念
——基於梵藏資料的新考察
一、導言
二、《入正理論》與《正理門論》的“能立”概念
三、遵照《集量論》的新解釋
四、論證的“完整性”與論證要素(probative factor)
五、結論
第三章 佛教邏輯學的論辯解釋與認知解釋
——陳那、法稱與因明
一、引言
二、佛教邏輯學中的認知算子問題
三、共許即成:因明傳統中的論辯解釋
四、共許非成:法稱學說中的認知解釋
五、結語:因明視角下的三支作法
第四章 同、異品除宗有法的再探討
一、同異品均須除宗有法
二、同異喻體也要除宗有法
三、共許極成、除宗有法與最大限度的類比推理
第五章 玄奘唯識比量研究資料雜抄
——導論、選文與評析
一、導論
二、選文與評析
第六章 元曉的相違決定量及與文軌的互動
一、引言
二、元曉相違決定量的論證思路
三、文軌視唯識比量爲錯誤嗎?
四、文軌對相違決定量的批判
五、元曉的回應:文獻
六、元曉的回應:解說
七、對文獻(三)(3)的說明
八、結論
人物年代簡表
參考文獻和縮略語
縮略語
一手文獻
二手文獻
英文概要(Summary)
本書是筆者近十年來研究因明所積累下來的大部分文字的結集。
在2011年博士畢業以後,筆者原先的計劃是從漢文材料逐步轉向印度方面的研究。然而具體研究什麼、怎樣研究,其實還不是很明確。自2013年4月起,筆者有幸參與了由清華大學劉奮榮教授主持的《中国逻辑思想史手册》(Handbook of the History of Logical Thought in China)項目,承擔其中漢傳因明部分的撰寫任務。當時的計劃是先對漢傳因明作逐項專題研究,在此基礎上再提煉匯總爲《手冊》的相應章節。正是在從事這項研究的過程中,筆者逐步明確了自己現在的主要學術方向,即:在梵、藏文知識的幫助下,重新回頭來研究漢傳因明中的各項理論要素,並追溯其印度源頭,確定漢傳因明所保存的理論學說在印度佛教邏輯學-知識論學派的發展與演進過程中的歷史地位與理論價值。雖然筆者對印度方面的興趣一直有增無減,但漢傳因明或筆者現在更願意稱之爲“東亞因明傳統”(the East Asian hetuvidyā-tradition)的歷史和文獻,仍將是我將來持續深耕的主要學術領域。現在,筆者爲《中国逻辑思想史手册》撰寫的相應章節已經完成,原先計劃的先行專題研究中相對成型的文字也結集爲本書,作爲由業師鄭偉宏先生主持的2016年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玄奘因明典籍整理與研究”(編號:16AZD041)的最終成果之二提交中西書局正式出版。
誠如鄭偉宏先生所說,對玄奘因明思想的研究也就是對唐代因明疏抄的研究(詳見本系列第一種《玄奘因明思想研究·前言》)。本書也秉著這一態度來研究玄奘因明思想並兼及日韓兩國古德(如元曉和善珠)的因明著作。本書書名所示的“論”(哲學解讀)和“考”(歷史考證),在本書中往往交織在一起。總的來看,在“論”的方面,本書主要提出了“論證要素”(probative factor)這一概念,用於指稱歷史上某一位邏輯學家在其有關可靠論證的可靠性本身(reliability/soundness)的理論中的首要關注點。這樣一種關注點無論其具體內容,一般都具有直觀方面的基礎,體現了邏輯學家對人類日常推理行爲進行理論化的起點和基本路徑。對“論證要素”的理解,可以有“形式的路徑”(formalist approach)、“論辯的路徑”(dialectic approach)與“認知的路徑”(epistemic approach)三個不同的致思方向。通過這些思考,筆者試圖爲我們理解佛教邏輯學及其有別於西方邏輯學的特質構建一個哲學的視角(詳見本書第二章和第三章)。當然,思想是活的,這樣一種理論構建仍難免刻板,所以也只是權宜之計。
在“考”的方面,本書的考證有些零散。如第二章考證了因明傳統對其核心概念“能立”(sādhana)的解釋實際上來自陳那晚期的《集量論》。儘管玄奘沒有翻譯此書,但他對因明的講解實際上融入了該書的諸多思想要素,反映了玄奘當時印度學界對該書的理解。這一發現提示我們:(1)東亞因明傳統並非僅僅來源於《正理門論》和《入正理論》,而很可能是以陳那以後、法稱以前的佛教相關學說爲整體背景的。(2)將來我們可以談論東亞因明對《集量論》的解釋。這項前人未曾想見的全新研究不僅可行,而且必要。
陈那(约440-约520)
梵名 Dignāga
此外,本書關於唯識比量的研究(第五章和第六章)發現:新羅學僧元曉提出相違決定量以制衡玄奘唯識比量的時候,曾參考文軌《因明入正理論疏》(莊嚴疏)的前半部分(三卷本的前兩卷)對唯識比量的解釋。不僅如此,文軌知曉了元曉的相違決定量以後,在後續撰寫的《莊嚴疏》後半部分(即三卷本的第三卷《十四過類疏》)中,早已先於窺基對該量作出批評。元曉在《判比量論》中又針對文軌的批評提出反批評。而在窺基批評了相違決定量以後,新羅學僧道證又從元曉的立場作出回應。道證的回應又遭到日僧善珠的批評。這些發現爲研究因明在東亞世界的流佈提供了一些新線索。當然,考證與推測經常很難劃清界限,本書若有可以視爲推測的內容,筆者只希望它們屬於合理的推測。
採用“東亞因明傳統”乃至僅以“因明傳統”來指稱以漢文爲語言載體、傳承於古典東亞中日韓三國的佛教邏輯學-知識論傳統,簡單來說是與國際學界的命名體系保持一致,追究起來也可以有一些理由:(1)“因明”(hetuvidyā)一詞主要是漢文佛教邏輯學-知識論學派的自我命名,而在印、藏文化圈則主要採用“量論”(pramāṇa/tshad ma)這一自我命名。用“因明傳統”來指稱漢文傳統,用“量論傳統”指稱印-藏傳統,符合各方面的自我命名且能在名稱上互有區分。(2)“因明”並非佛教邏輯學-知識論學派研究的一項專題的名稱,而是這個學派研究的全領域的總稱。學界(包括筆者本人)曾以“因明”對應邏輯學,“量論”對應知識論,仍欠精確。以“因明/量論”的對立來比附西方哲學中的“邏輯學/知識論”的對立只是近代中國才有的事情。“因明”和“量論”是同一個學派的兩個不同傳統對於各自的命名。在各自的不同命名下,傳承與弘揚的核心內容均爲邏輯學和知識論的一種理論複合型態。畢竟,古代東方並無邏輯學與知識論的明確學科區分。“因明”和“量論”的不同命名,並不代表研究內容的不同。東亞因明傳統與印-藏量論傳統,各自均有邏輯學與知識論兩方面內容。(3)東亞因明傳統與其說是一個確立於中國爾後傳播於日、韓的學術傳統,毋寧說是一個在古典東亞世界的中日韓三國學僧的共同努力下才得以確立的傳統。東亞因明在相當早的歷史階段中,在玄奘的第一代弟子(如文軌)和第二代弟子(如窺基)的時代,就已和當時的韓國(主要是新羅)學界發生密切的互動。日本早期的因明學者(如善珠)又是在與當時新羅學僧(如元曉、道證)的商榷中確立了窺基因明觀點的權威地位。在現存的漢文因明著作中,日本古德的篇章更佔有不容忽視的絕對數量優勢。因明應視爲東亞世界的共同精神財富。
元晓(朝鲜语:원효대사)
617年 - 686年
還需說明的是,本書除第一章是對東亞因明傳統的歷史、文獻和基本學說的概覽,其餘各章都獨立成篇,讀者完全可以根據興趣選擇閱讀。實際上,本書各章最初都是作爲單篇論文先後撰寫,詳細情況皆在各章的首個腳注中予以說明。這些文章最初發表的時候多數都曾經大篇幅的刪減。現在彙編的是完整版。在彙編的時候,筆者除新作若干修訂外,還統一了體例,盡量刪減了章與章之間重複的內容,盡量把背景方面的說明任務交給第一章。儘管如此,論述上的重複、引文上的重複和術語翻譯上的不一致仍在所難免。特別是術語的翻譯方面(如對anvaya、vyatireka的翻譯),或者順古,或者參照西文術語體系,或者力求反映梵文原語的立名依據,皆僅在各章內部保持統一。全書統一的話,牽一髮而動全身,改不勝改。因明文章撰寫的時候,每一篇都必須從頭講起,否則讀者如墜雲裡霧裡。現在整合起來,章與章之間重複的部分如果一律僅保留其中一章中的出現,就破壞了各章的行文,也是改不勝改。另外,關於本書對引號的使用,有時是語義上行,有時只是爲了強調引號內是一個專門的術語(特別是佛典術語),這樣的雙重使用標準難免帶來混淆。爲避混淆,此次刪去了不少,但仍不甚理想。如此諸般缺憾,還望讀者見諒!
誠然,因明是向稱難解,但筆者相信理解的障礙主要來自於那一套古漢語的術語體系和表達習慣。不過,只要障礙仍在名言的層面,就總是能克服的。關於因明理論所構想的那樣一種論證模式,筆者曾舉過一個實例,或能爲讀者理解因明提供一些幫助。實例如下:
設想有一位生物學家踏足一片未曾有人到過的原始森林。在這裡,她發現一處新鮮的動物排洩物。通過仔細的化驗,她確認這處糞便來自一種烏鴉。然而,未曾有過報告,竟還有烏鴉生活在這片森林裡。於是,這位生物學家架起了她的望遠鏡,嘗試找到那種未知的烏鴉。從望遠鏡裡看出去的那一刻,這位生物學家的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她要首先關注那些飛翔在空中的黑色目標。這樣一個念頭完全可以被後續的觀察證僞,那種要找的烏鴉也可能不是黑色的,但這一想法卻如此合情合理,或者說,非常自然。爲什麼?我們可以從因明的角度將她得出這一想法的過程重構爲下述論證:
結論:那種未知的鳥是黑色的。
前提(1):因爲那種鳥是烏鴉。
前提(2):根據現有的觀察,凡是烏鴉都是黑色的,如東北渡鴉。
前提(3):根據現有的觀察,凡不是黑色的都不是烏鴉,如白馬。
根據因明理論,上述論證的可接受性以滿足三個條件爲根據。條件(1):烏鴉是那種未知的鳥的屬性——這一點已由生物學家對糞便的化驗證實。條件(2):在將那種未知的鳥存而不論的情況下,至少存在一個個體,它既是黑色的又是烏鴉。畢竟,要找的那種鳥還沒有被觀察到,不在現有觀察的範圍中,其毛色尚未被觀察到。這個條件也滿足,因爲眾所周知,東北渡鴉是黑色的而且是烏鴉。條件(3):在將那種未知的鳥存而不論的情況下,不存在任何一個個體,它不是黑色的,但卻是烏鴉。畢竟,要找的那種鳥還不在現有觀察的範圍中,在論證的開端,它也不能確定無疑地歸在不是黑色的個體中,一如它不能確定無疑地歸在黑色的個體中。這個條件也滿足,假設現有的觀察皆確認不存在不是黑色的烏鴉,即現有的觀察中不存在“凡烏鴉皆黑色”這一斷言的反例(counterexample)。
上述前提(1)爲真,當且僅當條件(1)滿足。或者說,條件(1)的滿足保證了前提(1)爲真。上述前提(2)爲真,通過條件(2)和(3)同時滿足來保證,前提(2)除了表達在現有的觀察中“凡烏鴉皆黑色”外(通過條件[3]的滿足來保證),還通過東北渡鴉這個實例表達了“凡烏鴉皆黑色”這一斷言帶有存在含義,主項不爲空(通過條件[2]的滿足來保證)。上述前提(3)爲真,通過條件(3)的滿足來保證。前提(3)不帶有存在含義,因爲它容許用不存在之物來舉例。如上例中的白馬,可以替換爲飛馬,甚至圓的方。總之,三個條件的全部滿足保證了上述論證的前提全部爲真。這樣的三個條件在因明理論中被視爲論證的三條基本規則(因三相)。上述論證在因明理論中是一則可接受的論證,即從前提(1)–(3)引申出結論“那種未知的鳥是黑色的”,這種引申在因明理論中是可接受的。在這一情境中,“那種未知的鳥是黑色的”與其說是結論,倒不如說是一個被合理地期待爲真的命題,是一種假定(assumption)。
事實上,前提(2)和(3)爲真,僅基於現有的觀察。這兩個前提並非普全(universally)爲真。畢竟,還有眼下要找的那種鳥把論域全集剜去了一塊,它還在現有觀察的範圍以外。因而它對“凡烏鴉皆黑色”這一斷言既不構成反例,也不提供任何確證。
上述論證過程的可接受性,基於這樣一個假設:如果“凡烏鴉皆黑色”這一命題在現有觀察的範圍中爲真,那麼這一命題也應當適用於那種還未被觀察到的鳥,即:如果它是烏鴉,那麼它也應是黑色的。那種未知的鳥不應當對於“凡烏鴉皆黑色”這一命題爲真構成“唯一的例外”——既然現有的觀察告訴我們,除了那種未知的烏鴉還不確定以外,其他烏鴉都是黑色的。
在把握了這樣一種論證的核心思路以後,稱之爲“最大限度的類比推理”,或者“歸納式的擴張”(inductive expansion),還是“非單調推理”(non-monotonic reasoning),那完全可以見仁見智。
本書各章從構思到定稿都離不開眾多師友的助益。這些,筆者都在各章的首個腳注以及相關文字的腳注中一一誌謝。這一長串名單,難以在序言的有限篇幅內羅列。此外,特別需要感謝的是當初接受這些文字正式發表的各大期刊雜誌的老師。沒有他們的支持,筆者現在可能已沒有機會再從事因明研究,遑論將這些文章結集出版。現在,由中西書局的唐少波老師悉心編審本書,更是筆者的榮幸。
仔細算來,本書中大部分章節的初稿皆完成於筆者任職於上海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期間(2011–2015年),自然也得到了所裡同事們的幫助和啟發。這十年來與國內外師友的交流,促使筆者以更具批判性的眼光來審視因明傳統,這是本書相比之前的《陳那、法稱因明推理學說之研究》一書(上海:中西書局,2016年)的主要進步所在。最後,還要感謝家人對筆者研究的支持!
是爲序。
湯銘鈞
2023年3月於青浦
同年10月定稿於哈佛
《序》原载于汤铭钧著:《玄奘因明思想論考》,上海:中西书局,2024年1月版,第1-6页。感谢作者授权本号推送全文,图片系本号添加,如需学术引用,请以原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