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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资料室管理规定

时间:2021-03-15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资料室管理规定  

一、 开放时间:

周一~周日:9:00-22:00

国定节假日不开放,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入室须知:

为配合哲学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更好地保障学院广大读者的权益,在遵循复旦大学图书馆规则的基础上,制定本须知。

1、 本院师生一律凭校园一卡通刷卡登到后进入本室;本校外院系师生出示一卡通登记入内;校外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登记入内。平常教学时间每天限最多15名院外人员入室学习,考试期间首先保障本院学生自修。

2、 本室电脑仅用于本院师生查询学校图书馆馆藏资源及借还信息,不得用于玩游戏、上网购物、聊天、收发邮件等,不得私自拆装任何设备或接插电缆线、移动硬盘、U盘等,用于借还书的工作电脑请勿擅动,因违章操作而损坏电脑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3、 请勿将食品、有色饮料带入本室;雨伞请放置在室外或用塑料袋包好,以免弄湿地面和书刊。

4、 进入本室请着装整齐,举止文明;请保持安静,手机调至振动档,接听或拨打电话请去室外;拍照、摄像等须经管理人员同意。

5、 来虞锋书库上课或参加讲座、讨论等活动的所有人员,进出请保持安静。本院学生刷卡进入,院外师生请主动与管理人员说明后进入。

6、 本资料室室外设有寄包箱,采取申请制,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开放申请,本院学生优先。寄包箱仅提供存储空间,管理人员不承担物品保管责任,请自行妥善保管。室外书架不得乱放物品,不得将吃剩的瓜皮果壳及食品包装等扔在书架或沙发上。

7、 所有读者离开时一律走监测仪通道,如监测仪鸣响,请主动配合检查。

三、借阅及复印须知

(一)外借

1、外借条件:本室为复旦大学图书馆分馆,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但外借仅向本院师生开放,本校外院师生或校外研究人员可入室查阅,如检索到某文献仅本室收藏又确需使用的,在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可抵押本人一卡通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临时借出复印。

2、外借数量及期限:

教师:15册,借期2个月,可续借1次;

研究生:10册,借期2个月,可续借1次;

本科生:3册,借期2个月,可续借1次。

3、借还书时间:

还书:直接将需还的书放在指定还书处;

借书:周一~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寒暑假另行通知)

4、遗失或损坏处理:

请妥善保管所借阅的图书,保持书籍整洁,不折、不划、不涂、不粘。书籍遗失或损毁严重的,请到校图书馆做赔偿处理。

(二) 阅览

本资料室实行开架管理,读者可自行取用书库的藏书和架上的杂志,阅毕,杂志可放回原处,图书不得随意摆放或故意隐藏,一律则放在上书车上,由管理人员统一整理上架。

(三)复印

根据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参照学校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学位论文和1949年以前出版的书刊不允许复印;所有版权书刊只能复印全书的1/3以内,不复印封面、书名页和版权页。 

资料室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7楼图7S室

办公电话:021-6564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