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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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数字技术一直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改变着我们的思维模式甚至社会的发展模式。本期周一谈治学,我们转载了发表在《中国科学院院刊》的文章,一起来看看数字化世界如何构建相应的伦理秩序。
王国豫
王国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生命医学伦理研究中心、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技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上海市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上海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职业伦理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共同主席。主要从事应用伦理学和科技伦理、科技哲学的研究。
梅宏
梅宏,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会士。高可信软件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主任、教授。北京大数据先进技术研究院理事长,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长。主要从事软件工程和系统软件领域的研究。
#1
数字化世界的历程
#2
数字化世界的特征与双重效应
个体层面
社会层面
#3
如何构建数字世界的伦理秩序?
社会层面
实践层面
本文章转载自“中国科学院院刊”,作者王国豫、梅宏
作者图片源自网络
编辑 | 王小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