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3学年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
为做好201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奖学金设立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设奖类别
本学年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大类。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或冠名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可以兼得。
(二)参评对象
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大陆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包括09级直博生,10级博士生(含直博生)和未毕业的人才工程(一期)队员,11-13级博士生和硕士生。从事军工项目的研究生单独评审。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培养非在职博士生可参评博士优秀学业奖学金,纳入评审基数;少数民族定向培养非在职硕士生单列,一般给予三等奖,如有特别优秀的,经院系推荐、学校复审通过,方可提高获奖等级。
自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行二级管理,学校下拨经费,院系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定,方案须向学校报备。
国家奖学金、冠名奖学金的参评范围:除了参评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外,正常学制内全日制优秀的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MBA、MPA除外)也可以参评,但本校定向、港澳台、留学生不参评。
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另行通知。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研能力显著或发展潜力突出。
4、有以下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奖学金:
(1) 担任辅导员或从事其他学生工作者(含人才工程队员);
(2) 曾参加西部支教服务或其他志愿者活动并表现突出者;
(3) 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
(4) 少数民族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者。
5、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 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3) 2012年9月份至今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罚者;
(4) 2012年9月份以来因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者。
(四)评定指标体系
院系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各院系要将评奖工作与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估结合起来,在制定细则时,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科研潜力等因素,其中前两项内容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不低于20%。
(五)设奖金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额30000元/人。博士生新生相辉奖学金:奖额18000元/人,新生优秀奖学金:奖额5000元/人。博士生高年级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额8000元/人,二等奖奖额5000元/人。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额20000元/人。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额8000元/人,二等奖奖额6000元/人,三等奖奖额4000元/人。
冠名奖学金:奖额1000元/人~15000元/人不等。
各单位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六)工作要求及步骤
1、 院系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代表等。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并组织评审。
2、 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学金评定细则》需在提请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布。
3、 正常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向所在单位提出学业奖学金或冠名奖学金申请。有意申报奖学金的高年级研究生请于9月18日起开始登录www.gs.fudan.edu.cn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二。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时间由所在院系根据工作进度确定并通知到学生,最晚不超过10月8日。一年级新生是否需要网上申请由院系自主决定,如果进行网上申请,博士生申请“2013-2014博士新生奖学金”、硕士生申请“2013-2014硕士学业奖学金”;如果不网上申请,则由院系通过系统提名获奖者。高年级研究生凡不按期网上申请并提交者视自动放弃本学年度奖学金申请资格。对申报材料中造假的获奖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经院系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者,须于10月中旬登录“国家奖学金”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时间由院系通知。
4、 院、系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含获奖等级)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网上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学籍在院系的生物医学平台、脑科学研究院学生网上申请后下载表格,交由平台组织评审,平台把评审结果报给相关院系,再由相关院系把结果录入系统,统一报研工部。
5、
《评审细则》和《评审报告》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 fdygb@fudan.edu.cn,邮件主题:2013年××院系奖学金。
6、 11月中旬研究生工作部通过财务处发放学业奖学金,其中硕士生发放奖学金总额的一半(如有学籍变动不在校停发,恢复学籍后补发),博士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全额发放。11月底发放国家奖学金,元旦左右发放资金到帐的冠名奖学金。
7、 评审工作结束后,如发现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不当行为者,取消已获奖项,追回已发放奖金。
8、 12月举行全校奖学金颁奖大会。
联系人:李树蕙、许丽红;联系电话:65642175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