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市评奖布置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的评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本次评奖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本次评奖的基本情况以及我校做好评奖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本次评奖的奖项设置。本届评奖包括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两个评奖系列同时进行,奖项设置包括:(1)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4)学术贡献奖。
第二、申报工作需注意的事项。
(1)本次评奖实行开放申报。各归口单位受理个人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向市评奖办报送,市评奖办组织初审、复审等工作,具体参见《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2)申报办法。请申报人仔细阅读评奖工作文件中有关对申报成果的有关规定,如时间限定(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成果形式(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申报人资格(要求本市作者、第一作者)等要求。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报。
(3)申报限额。每个申报者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如果2项分布在不同的奖项(邓小平理论和上海哲社),那么申报的成果类别可以任意选择;如果2项分布在同一奖项内,即2项申报成果同为邓小平理论类、或同为上海哲社类,则申报的成果类别必须在著作、论文以及音像制品这三类中分开。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内部探讨奖的申报不受限额限制。
上述材料送交文科科研处,经过审核、汇总,统一送交市评奖办公室。
第五、申报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
- 3月31日,全校和各单位进行评奖动员布置。
- 4月1日至4月30日,教师进行网上申报。
- 5月5日前,各单位向文科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
- 5月5日至5月9日,文科科研处审核评奖申报材料。
- 5月12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评奖办。
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9前拟申报学术贡献奖的名单报文科科研处。
- 期间,文科科研处拟到各学院调研评奖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电话:55664303,55665233 联系人:宗一文,赵宴群
文科科研处
2014年3月26日